附件下載 : 附件 1 附件 2 2013台北市北投區體育月游泳錦標賽~競賽規程
一、主 旨:為推展全民體育,提倡游泳運動風氣,增進游泳技術水準,提倡正當休閒運動。
二、目 的:增進各級學校情誼,重視游泳救生運動,提升各游泳社團團結和諧,發揚游泳運動精神。
三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臺北市北投區公所
四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體育局、台北市北投區體育會
五、承辦單位:台北市北投區體育會水上運動委員會
六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北投區義方國民小學
七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10月26日(星期六)上午8時至19時止。
八、比賽地點:台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(臺北市北投區義方國民小學)
九、報名資格:凡各機關學校暨受邀單位,均可報名。
十、報名辦法:
(一)團體報名:
1.由各單位自行檢驗游泳能力及健康狀況並出具切結書,亦即各團體之個人健康安全自行負責,否則不予受理報名。
2.請各單位自行投保意外保險。
(二)個人報名:請檢附健康證明書、自行出具切結書。
(三)報名為便利作業,請至北投區體育會網址:http://www.btsp.tw/index.php 下載表格填妥(其他表格不予受理,所有資料請確實填寫詳細,若有錯誤與大會無關),以上請E-mail至 udswim100@gmail.com
(四)每人繳交報名費:300元。
十一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2年9月27日(星期五)止。
銀行電匯:新光銀行忠孝簡易型分行
戶 名:臺北市北投區體育會水上運動委員會 陳烱輝
帳 號:0082-50-103362-8
※ 匯款完成後請將匯款單或ATM轉帳單憑證影印一份及切結書正本一併郵寄。
地址:臺北市北投區中和街219之3號2樓 連天輝先生收
十二、比賽分組:
07~08歲級:民國95~94年次(含)(西元2006~2005年)出生者
09~10歲級:民國93~92年次(含)(西元2004~2003年)出生者
11~12歲級:民國91~90年次(含)(西元2002~2001年)出生者
13~14歲級:民國89~88年次(含)(西元2000~1999年)出生者
15~17歲級:民國87~85年次(含)(西元1998~1996年)出生者
18~19歲級:民國84~83年次(含)(西元1995~1994年)出生者
挑戰級-20歲以後:民國82以前(西元1993年以前)出生者
十三、比賽項目:
十四、競賽辦法:
1.游泳競賽項目每人限報二項,接力賽每隊報名隊數不限,但必須同隊,若同級人數不足四人時可越級或由女生遞補。
2.本比賽一律採計時決賽。
3.參賽選手請隨身攜帶證明文件於檢錄時查驗,如未能提供者,取消比賽資格。
4.競賽順序依組別項次進行、視報名參賽人數及現場進度往前推移。
※ 比賽場地:為25公尺室內溫水泳池(水深110公分),比賽時選手是否要跳水,敬請各校教練們 依選手之本身的技術自行斟酌,並告知選手其是否要跳水,若發生事故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十五、獎勵辦法:個人項目各項一至八名頒發獎狀,前三名另頒發獎牌。
十六、競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最新審定之游泳規則。
十七、申訴:
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,應於該項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訴,申訴書應由領隊或教練簽名(個人參賽者由個人簽名),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,並繳交新台幣參千元保證金。如申訴成立,保證金隨即退還,否則大會將沒收作為比賽活動經費。
十八、比賽爭議之判定:
規則有明文規定者,以裁判員之判決為準。
規則無明文規定者,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,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結。
十九、比賽程序:
檢 錄:七點四十五分
比 賽:八點起
二十、會議:
(一)領隊會議:
時間:10月26日(星期六)上午7點30分整
地點:台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(臺北市義方國民小學)報到處
(二)裁判會議:
時間:10月26日(星期六)上午7點整
地點:台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(臺北市義方國民小學)
二十一、附則:
大會競賽組視報名人數情況,就相同項目併級(成績另計)、併組比賽。
本比賽未設團體總錦標賽,故各參賽單位於比賽結束,頒獎完畢後即可自行賦歸。
比賽場地將懸掛各單位旗幟,報名時與報名表一併寄上。
比賽場地為室內標準池長:25公尺;寬:13公尺;水深:1.1至1.2公尺共6道,選手可於10月27日(星期六)上午6點30分至7點30分止練習、以熟悉場地。
為因應腸病毒疫情之發生,如政府頒布停辦各項大型活動或比賽,本比賽亦同所繳交之報名費用扣除必要之經費(文書、文宣贈品……等等)外,其餘一律退還。
二十二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之。
2013台北市北投區體育月游泳錦標賽
預 定 賽 程 表 10月26日(星期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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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於:http://www.btsp.tw/news_info.php?nid=198 台北市北投區體育會官方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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